国际贸易论文

区域组织化与中国

2007-1-10 发布人:天妹 作者:佚名 人气: [打印] [评论]

  无论是在全球层面还是区域层面,日益组织化的趋势是目前国际社会最重要的发展趋势之_。在国际社会中已经形成了一个由规则、条约和协议所构成的制度框架.约瑟夫·A·凯米来里与吉米·福尔克将目前的国际社会描述为:“空间和时间对人类相互关系的限制已经被彻底压缩,形成﹁张相互关联、相互依赖的网,这张网以前所未有的有效方式将世界整合在一起”。“现今的国家政府在一个全球环境下运行,这种环境对国家在税收、货币调节和信息流动及行使国家主权方面的职能构成越来越大的制约。更重要的是,出现了一个一体化的世界经济,在那里,不断发展的工业重组进程需要自己的逻辑,并为国家经济政策制定出许多议程。国家依旧是全球大厦的支柱,但它与那种有意识的自治机构大不一样,与最初可解释的主权行为关系体系也还相去甚远”。在日益组织化的国际社会里,国家的角色和职能也在发生着变化。如何适应这种变化,甚至成为这种变化的主导力量是需要作战略考虑的重要议题。

 

  目前的时代,是全球化与区域化并行的时代,是国际社会日益组织化的时代。面对这样一个组织化时代,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至今,中国与以联合国为主要代表的各主要国际组织的关系,大体经历了“从拒绝到承认、从观望到参与、从扮演一般性角色到力争重要发言权”的变化。进入21世纪,中国不仅是在全球层面的联合国体制下和世界贸易组织体系下,积极探讨推进新型国际秩序的可能性,而且开始了积极参与并推进区域组织化的建设。胡锦涛总书记2003年12月26日在纪念毛泽东诞辰11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提出走和平崛起的发展道路。中央党校郑必坚副校长对和平崛起的发展道路进行了阐释:“中国的崛起道路就是在同经济全球化相联系而不是相脱离的进程中独立自主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是中国人的一个重大的历史性战略抉择”。如何同经济全球化相联系而不是相脱离呢?参与区域组织化进程应该是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对区域化、区域组织化与区域一体化的认识

 

  在研究区域化问题上,对这样几个概念的理解是模糊的:区域化、区域组织化、区域一体化。三个概念可以说都是缘起区域合作,区域合作使得区域化不断向更深层次发展。区域化具体表现为区域组织化和区域一体化,区域一体化是区域组织化的高级发展形式。

 

  区域化是与全球化相对应的概念。区域化与全球化虽然是当今世界公认的两种发展趋势,但是从某种意义上看,区域化是全球化的副产品。“全球化是国际经济活动的国际化和自由化发展到高级阶段的必然产物。是市场经济内在逻辑的必然结果。这种内在逻辑一旦走上国际化的轨道,是不会停息的”。(1)全球化趋势下,国家的职能受到极大的牵制,无论是国家的政治职能(阶级统治职能)还是社会职能。在社会职能领域,国家间的协调与合作趋势不断增强,表现在从货币政策、对外贸易政策、环境保护政策等诸多方面。社会领域的密切合作显然也影响到了国家政治职能领域内的合作,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规律使处于国家统治核心的领导人必须考虑政治外交为经济服务的策略。客观现象和必然趋势是全球化的基本特性,作为构成全球化基本经济单位的国家,为避免在全球化潮流中的被动性,寻求区域内的合作以加强主动性。从这个角度看,全球化背景下国家对经济事务的干预不是减少而是加强了,区域化就是国家干预经济交往的结果。

 

  区域化是在区域内国家之间形成共同的协调与对话机制,甚至制定共同的管理政策和制度规范,实现区域内的超越国家的协调和管理。区域化的总体要求是实现区域范围内合作的有序化——即组织化。一般意义上的区域组织是国家间进行合作的一般联盟,是以保证成员国主权的完全独立为前提的。国际法上对政府间国际组织(Inter-government Organizations)的定义是:由两个以上的国家组成的一种国家联盟或国家联合体,是由其成员国政府通过符合国际法的协议而创立的,并且具有常设体系或机构,其宗旨是依靠成员国间的合作来谋求符合共同利益的目的。区域化合作的推进有一个由浅入深的过程,国家间开展合作的共同意愿会促进组织化机制的形成。所以,区域化的集中表现是区域组织化。这种组织化合作既包括一般意义上的国家间合作,也包括让渡部分主权权力的深度国家间合作——区域一体化组织。

 

  从世界经济学的一体化理论来看,区域一体化是指“再生产过程各个阶段上国际经济障碍的消除”。区域一体化的发展主要具有以下几种形式:关税同盟、自由贸易区、共同市场、货币联盟、经济与货币联盟以及完全的一体化。由于国际经济和政治问题互相影响、密不可分,经济一体化的过程不可避免地会掺杂对政治一体化的要求,所以完全意义上的区域一体化要求政治、法律、安全防务等领域内的一体化,要求更多的主权让渡和主权共享,这意味着高度制度化和机制化。只有带有“一体化”性质的区域国际组织才是区域一体化组织,如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货币联盟等,这是现代国际合作多样化,灵活化的具体体现,也是现代国际社会组织化程度呈现不平衡态势的表现。一体化组织有三大特征:一是“制度化”,即该组织的权力机构相对独立,不受成员国左右,其机构不是由成员国政府的代表组成;二是“直接性”,即该组织可以直接对成员国的国民行使职权;三是“强制力”,即该组织的决议对持异议的成员国仍有拘束力,该组织亦可采以有效的措施予以实施。欧洲联盟是具有明显的“一体化”性质的区域国际组织。当区域性国际组织从一般性的国家间合作转向让渡部分主权的时候,就上升为区域一体化组织。也就是说,区域一体化组织是比区域性国际组织更高层次的合作组织。区域组织既是区域化制度安排的结果,也是不断推进和深化区域化进程的制度创造者。区域组织在区域化合作不断深化的基础上,必然会走向区域一体化。

 

  二、区域组织对国家发展的意义

 

  区域一体化组织的存在不仅使国家间合作制度化,而且可以对深入合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全球化是一个不可逆转的客观趋势,面对全球化所带来的正面和负面影响,国家是没有选择回避或放弃的余地,除非完全隔离于国际社会。但是区域一体化则不同,它是可以安排和设计的,国家可以更多的基于自身的战略考虑进行抉择。但是,区域性国际组织在治理内外部利益问题中也会遇到体制上的难题,例如组织机制、民主制度、决策效率、内部均衡发展问题等。成员国家与区域组织的关系在目前的国际环境下依然是一个有待在发展中观察的问题。区域组织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组织体制、与成员国家的主权关系等,都面临一个调整和发展完善的过程,并且都有赖于双方的互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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